根据《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位导师参加的“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年招生工作小组)。中心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中心“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原则
按《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实施范围
民族学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方向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的所有导师全部招生指标均可实行“申请-考核”。
四、考核要求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专业考核,采用面试问答方式(博士生导师可根据本方向的特点,可增加笔试方式)。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符合《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录取前应获得硕士学位,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六、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在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1日内(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向蒙古学研究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均可):
1.《报考内蒙古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
3.发表论文复印件;
4.提供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草原楼408室,高老师收,邮编:010021;电话:0471-4995085。
2. 材料审核
中心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为组长、由本方向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和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中心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为组长、由本方向所有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对网上报名并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专业考核。外语考核包括听力、口语及外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外语考核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大学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介绍,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
(2) 考核方式:均采用面试问答方式。考核小组秘书认真仔细记录考生回答问题的细节,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3年。
(3) 计分方法:每位专家以独立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科目总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外语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外国语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结果排名计算。
(4) 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考生。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5) 录取:凡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资格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监督和复议
中心选拔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中心“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中心受理投诉、申诉的电话号码为:0471-4995085,联系人高老师。
八、其他
按《内蒙古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九、本实施细则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蒙古学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