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史刚要》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内蒙古大学“211”工程重点项目《内蒙古通史》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反映“通史”的基本框架、基本历史线索,是一部简明内蒙古通史。《内蒙古通史》的编写是在继承以往对蒙古史、北方民族史研究的基础上,挖掘新资料,拓展新领域,通过新的研究,有所发现,有所发展,全面系统地叙述内蒙古地区从远古到20世纪末的历史。全书分8卷,以历史发展的阶段分7卷叙述社会发展史,还有1卷生态环境演变史。
《内蒙古通史》的整体构想,一是以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域为空间基础,梳理历史上地域的变迁伸缩及其历史内容,时限贯通远古至今,成为时空完整的内蒙古地区通史著作。二是以历史学科为主体,跨民族学科,考古学科,生态环境学科,探索跨学科交叉渗透、交叉研究的途径。三是以中国古代北方民族产生、发展、消逝和现存蒙古族、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产生、发展、繁荣的历史为民族史线索,以中原王朝、中央王朝和中央政府与内蒙古地区的关系及其在这里的管辖、以及中原汉族的北迁、发展,为地区史线索,以民族史、地区史线索交织发展的进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研究,实实在在地展现历史的全貌。四是对内蒙古地区历来的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民族关系、民族问题,对内蒙古地区与中原地区以及与中原王朝、中央王朝和中央政府的关系,进行新的研究,加以科学的阐述,扬弃中国传统史学的陈旧观点,纠正民族歧视的偏见,匡正外国史学中的谬误,还历史的本来面貌。五是全面叙述历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学、宗教、习俗以及历史人物、事件等,通过概述进行综合介绍,通过专题深入研究考证,力求解决一批历史的疑点、难点问题。六是叙述内蒙古地区生态环境演变的历史,研究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特别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自然原因和认为因素,尝试社会科学与生态环境科学的结合研究。七是叙述内蒙古地区历代的自然灾害状况,研究自然灾害的规律,介绍历代的赈灾救灾和人与自然灾害的抗争。
《内蒙古通史刚要》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整体构想,以《内蒙古通史》8卷的框架分为8编,概述《通史》的基本内容,梳理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脉络,勾勒内蒙古从远古至今的历史轮廓,并对重大历史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对历史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有一些新内容,也有一些新见解,达到为编写《内蒙古通史》先行探路的目的。
《内蒙古通史刚要》各编著者:第一编,张久和;第二编,齐木德道尔吉、仁爱君、梁文美;第三编,宝音德力根、张岱玉;第四编,宝音德力根、乌云毕力格;第五编,齐木德道尔吉、乌云毕力格、白拉都格其;第六编,金海、赛航、苏德毕力格;第七编,郝维民、甘旭岚、庆格勒图;第八编,刘忠龄、朱开元、张永江、包成德。